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 为加强学术期刊道德规范建设,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本刊来稿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科研诚信和正常的出版秩序,保证期刊的质量和声誉,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出版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刊物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刊对所有来稿中学术不端问题的检查贯穿于稿件处理的全流程,以及论文正式发表之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即依照本办法给予作者严肃处理。

    一、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程序

    本编辑部主要采用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对所有稿件进行筛查。

    本编辑部在来稿初审、外审、录用前、发表前等阶段由栏目编辑、审稿专家、编委会、责任编辑负责严格的审查和比对。

    本编辑部将本着审慎的态度对经系统检测后显示为查重率高的论文,邀请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会同编委会再次进行复审,并以复审结果为最终的认定依据。

    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来稿中存在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凡经调查、确认论文作者存在有《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文件中提及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即被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三、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为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本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1)本编辑部将最终被认定为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及时通知作者,如果作者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本编辑部提出书面申请复核,逾期将视作放弃。本编辑部负责邀请专家对该论文复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通知作者。

    (2)如果论文最终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编辑部将立即终止处理流程,作退稿处理,并对作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至作者所在单位,建议其所在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如果该论文处于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状态,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要求作者补偿因此而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3)如果该论文已正式刊出,本编辑部将在纸版、本刊网站上刊发正式撤消发表公告,在年度目录索引中予以删除,并通知合作数据库对网络版同时予以删除。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本编辑部将保留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

    (4)对严重抄袭、剽窃、一稿多投多发的论文作者,将被列入期刊作者诚信度黑名单,第一作者所撰写的论文,5年内本刊将一概不予接收;其它作者所撰写的论文,3年内本刊将一概不予接收。

    本编辑部力求不断加快审稿进度,缩短发表周期,及时快速地传播科研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成果,为广大科研工作者搭建公正、严谨、高效的交流平台和通道。本编辑部愿与广大作者、读者共同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准则,坚决维护学术公信力。


    附: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 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