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2006, Vol. 34 ›› Issue (4): 65-69.
高志华 任震 黄雯莹
Gao Zhi-hua Ren Zhen Huang Wen-ying
摘要: 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为背景,定量分析了在电力供应失去弹性时政府对售电电价进行管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指出了售电电价未能有效反映电力商品的实际供求关系是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在电力供应不足时期反而面临经营危机的根源.同时评估了电网购用小型发电公司电力对全社会电价水平的影响,并对购用高价电能前后的社会综合效益进行对比,认为引入社会剩余定价方式可以较好地解决电力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效益均衡问题.算例分析表明,文中所提出的定价方式是切实可行的.